工作报告
中共泾源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严肃执纪 忠诚履职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证
——在中共泾源县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2月1日 审议稿)
马永宝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任务。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刚才县委书记张立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坚强的政治定力,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上率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迈进。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使命担当,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长期坚持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通过专题辅导学习、理论知识测试、集中宣讲、交流心得等形式,把握核心要义,领会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中纪委、区市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抓核心、抓关键、抓重点,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开展工作,协助县委坚决整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和中纪委暗访组反馈问题, 全面完成了牵头任务的整改。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坚持立交立办、快查快结、直查直办,按期办结了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的36件问题线索,有力维护了巡视权威和公信力。
始终坚持“两个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逐级压实。县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乡(镇)和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制度,县委常委会14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25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批示、提要求,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年初分工、年中检查、年底考核,严格落实“三个清单”“三级同述”“三级包抓” 和签字背书、全程纪实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地压实。紧紧围绕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推进自治区“三大战略”和市委打好“六场硬仗”等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制定了《泾源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坚持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相结合,县乡两级纪委开展督查60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166个。用好追责问责利器,全年问责处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干部27名。建立巡察制度,成立县委巡察办,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巡察工作总要求,对12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和3个乡(镇)党委开展了3轮巡察,发现各类问题231条,已整改158条,移交问题线索12件,办结7件,立案2件,处理党员干部4人,问责5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始终坚持党规党纪教育,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坚持警示在先,在全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互助资金逾期问题集体约谈和“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宣传周等系列警示教育活动,打造环环相扣党风廉政教育链,警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规守纪,筑牢思想防线。拓宽廉政宣传渠道,开通“泾源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开设“塞上风纪曝光台”专栏,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2起19人。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及谈心谈话制度,对2017年以来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2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谈心谈话。强化约谈提醒,县委书记约谈119人次,县纪委书记约谈54人次;各乡(镇)党委书记约谈56人次,乡(镇)纪委书记约谈64人次,做到防患未然,使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前移干部监督关口,建立健全405名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70条。全年问责干部84人,以严格问责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县营造崇廉耻贪、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
始终坚持纠治“四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得到巩固深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出台了《泾源县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和日常时间经常抓相结合,逢节必发通知、提出禁令,早敲警钟、早打预防针,充分利用电子屏、政务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送短信8400余条,开展监督检查4次,督查单位45个,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坚持严查严处,全年受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11件,立案6件7人,问责11人,处分7人,通报典型案例3起。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回头看”活动,全县共查找问题780条,上缴违规资金165.84万元,批评教育干部317人次,集体诫勉谈话38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问责处理5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开展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深挖隐形变异问题。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五对照五检查”,依据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62条,已整改39条。强化督查问责,开展督查2次,发现并反馈问题56个,通报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问题的单位2个,问责处理干部及帮扶责任人60人,免职处理履职不力村党支部书记1名,召回履职不力第一书记1名,调整履职不力站所负责人2名,对履职不力的1名乡镇分管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全县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好转,1694名干部奋战在扶贫一线,白天进村入户开展扶贫,晚上加班加点干业务,严明的纪律作风成为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作风保障。
始终坚持惩治“微腐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凸显。制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纪委监委领导包抓、定期报告和季度例会等“7项制度”,召开3次推进会、5次联席会,开展督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28份。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信访举报箱、公布信访举报网站和电话、发放便民监督卡,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和专项巡察,深挖细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强化涉农扶贫资金“331”平台监管,开展平台推广运用情况专项督查,通报问题14个,问责村干部4名,调整村监会主任1名,借助平台累计受理问题线索7件。围绕扶贫领域腐败、扶贫工作作风不实以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力三个方面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重点问题实行直查直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全县共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8件,同比上升48.7%,直查直办39件,初核了结27件,初核转立案28件36人,同比上升33.3%,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问责16人,通报曝光12起19人,收缴违纪资金112271元。坚持把基层“拍蝇” 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坚持反腐治贪,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制定《泾源县纪委监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暂行办法》等六项制度。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对区市交办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建立纪律审查“三倾斜”和片区协作工作机制,加大执纪审查调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了马晓东、高治平、杨满仓、惠天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保证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一年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件67件,同比上升28.8%。处置问题线索151件,同比增长35%;初核了结86件,谈话函询7件,转立案57件71人,同比上升36.5%。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同比增长35%,其中:党纪处分62人、政务处分9人(双重处分1人),涉及乡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12人,村干部及其他人员34人;初核后作出组织处理(含问责)6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受理环保方面问题线索2件,立案1件,问责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受理工程领域问题线索8件,问责10人。
始终坚持党统一领导,监察体制改革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在县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如期完成了县监察委员会组建、人员转隶和区市评估验收等工作,全面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编制人员配备,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向全县7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全县监察对象由原来的2867人增加到4887人,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积极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主动适应纪法全面贯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监察法》,制定出台了《泾源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泾源县司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等制度,基本建成一套规范有效的运行机制。加强对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主要使用了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等5项调查措施,召开审查调查专题会议58次,共查处职务违法案件5件6人,立案调查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确保监察权依法依规公正行使。加强派驻机构建设,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精神,对现有县直部门纪(工)委、联合纪检组进行调研摸底,提前谋划,为组建派驻机构做好充分准备。
始终坚持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明显提升。牢牢把握纪委监委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和首要素质,带头践行“两个维护”,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用好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加强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乡镇纪委更加聚焦主业、履职尽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参加中纪委和区市纪委监委组织的业务培训30人(次),强化纪法贯通,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制定《中共泾源县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泾源县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建立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专题会议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水平和驾驭全局能力。严密内控机制,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12项,强化对执纪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开展以思想纪律作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三整顿、三提升”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以过硬作风和本领扎实推动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我县情况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传导责任压力不够,有的一把手在落实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中习惯当甩手掌柜。“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有的领导干部对自己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还存在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二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依然严重,减存量、遏增量任务依然艰巨。三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仍未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积弊犹存。四是乡(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派驻机构没有发挥作用。五是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执纪监督方式方法单一,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能力不足。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能力不强、作风不实、律己不严。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年主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的宝贵经验,对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中纪委和区市纪委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是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石泰峰书记和张柱书记也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结合实际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开创我县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和区市纪委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政治生态建设、聚焦干部作风建设、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强化精准监督和调查处置,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锻造纪检监察铁军,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不懈加强理论武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是新时代治国理政的行动指南,也是管党治党建设党的强大思想武器,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中纪委、区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贯通起来,通过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宣传解读等形式,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深刻理解丰富内涵,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思维、战略谋划和精准落实水平。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统一部署,紧扣主题主线,立足职责职能,坚守初心使命,坚持务实戒虚,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加强主观改造,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加大对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努力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议事规则、请示报告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偏差,解决突出问题。围绕巡察监督、派驻监督所发现“被约谈或给予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相关问题不进行认真说明和深刻检查、基层党组织不按期开展组织生活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各级党组织从小事抓起,从具体问题抓起,严格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二)突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问题,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夏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三大攻坚战”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开展精准监督、精准问责,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健全完善政治生态状况定期研判和报告机制,加强对乡(镇)、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动态分析,全面研判“树木”和“森林”情况,协助县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护林员”。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规范建立、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从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7个方面25项突出问题,通过精准排查、重点巡察、通报曝光、健全完善制度等一系列举措,狠抓“关键少数”,对中央和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的错误表现精准追责问责,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空喊口号等突出问题。协助并督促各级党组织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干部考核考察、述责述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察监督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党员干部为民意识、务实作风和奉献精神。建立整治情况月报和典型问题实名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体制机制创新,巩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果
强化纪检监察工作领导体制。严格落实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县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审理处分等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审查调查过程中遇有重要事项第一时间向县委、市纪委监委请示报告,进一步强化落实“三为主两报告”的制度刚性。
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学习贯彻《监察法》,既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又推动监察权向基层延伸,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强化内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推进派驻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上半年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分类设置纪检监察组,做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全覆盖。实行对派驻机构的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研究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将纪检监察组人员纳入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建立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述职述责等制度,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
(四)坚守监督基本职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强化监督第一职能。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做深做实做细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的日常监督,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切实履行纪委监委第一监督职责,突出政治监督属性,认真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泾源县纪委监委关于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深化运用日常监督、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紧盯关键领域、环节和对象,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深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准,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对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提高谈话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注意保护敢于负责、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对诬告陷害行为严肃追查处理,对受诬告陷害的及时予以澄清,对被问责处分的跟踪教育回访。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干部管理监督责任和处分规定,对被处分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做到敢管敢严、宽严结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抓节点、抓督查、抓查处、抓通报,深挖细查隐形变异、改头换面“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持续整治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对顶风违纪的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顶格处理,对问题频发的坚持“一案双查”,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不懈、化风成俗。
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持续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改革、整治“四风”、扫黑除恶治乱结合起来,从人文、服务、市场、政策、法治环境等方面入手,集中整治程序繁杂、推诿扯皮、刁难设障等突出问题,督促各级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大力简政放权、改进干部作风,真正涵养出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五)持续加强政治巡察,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按照“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从政治高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自治区“三大战略”、固原市攻坚“六场硬仗”及县委建设“四个示范县”、脱贫攻坚等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
高质量推进巡察全覆盖。根据县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情况,修订我县巡察规划,及时调整全覆盖任务,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突出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经济发展等重要领域,坚持常规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和机动式巡察相结合,对12个县直部门党组织开展3轮政治巡察,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的67%。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建立巡察通报和“回头看”机制,切实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夯实巡察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县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巡察领导体制,探索建立巡察工作上下联动机制和工作约谈、考核评价等制度,建立健全县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发现问题线索报备和巡察工作定期报告制度。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县委巡察办公室职能,足额配备巡察机构人员,加强巡察人员培训教育,提升巡察工作实效。推广使用巡察数据管理系统,推进巡察工作信息化建设。
(六)深化标本兼治,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在精准发现、精准惩处、精准施治上下功夫,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重大责任事故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健全完善审查调查体制机制,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案件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和衔接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
始终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泾源县纪委监委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认真落实“三级包抓”、纪律审查工作“三倾斜”和乡镇纪律审查“片区协作”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监管。健全防范机制,督促腐败案件易发多发和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存在制度漏洞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监管漏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扎实整改全区案件互查互评、案件质量抽查复核通报的问题,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切实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纪律教育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组织把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引导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持续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和优良作风教育,在全县开展第三期“抵制腐败•共享和谐”警示教育系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按照我县《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聚焦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加大直查直办力度,重点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运用抽查检查、复查复核等方式,对2016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并建立管理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加大分析研判力度,做到精准研判,精准处置,精准问责,有效消减存量、遏制增量。
扎实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排查,优先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拓宽信访举报渠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加大直查直办和曝光力度,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政法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主动支持公安机关履行主管、主打职责。健全多渠道信息收集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应用线索研判、专案专办、领导包案等机制,甄别、深挖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干预案件调查处理等行为,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
加大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运用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和督查督办,切实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失职失责的党委、纪委和职能部门实行“双问责”,对贯彻党中央和区市县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的,或者不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都要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实施机关党建“三强九严”工程,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履职尽责全过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旗帜鲜明亮剑发声,讲好正风肃纪故事,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全面提升素质能力。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入开展 “三整顿、三提升”活动,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能力、纪律、作风建设。加强教育培训和调查研究力度,提升精准监督、精细核查、精确处置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力度,建立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干部常态化交流机制,着力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把执纪执法行为置于有效监督之下,坚决防止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滥用职权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以权谋私现象,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努力锻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严肃执纪、忠诚履职,振奋精神、砥砺前行,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展现新作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保障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